关于组织教师报名参加第十九期上海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考核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3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根据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关于举办第十九期上海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考核班的通知》,学校将组织教师报名参加第十九届上海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考核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员选送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爱国守法,爱岗敬业。熟悉推广普通话方针政策,热爱普通话教学和推广工作。

(二)熟练掌握《汉语拼音方案》、常用国际音标和普通语言学理论,熟悉方言与普通话的一般对应规律,有较强的语音听辨能力,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达到一级乙等或以上的优先考虑。

(三)本校在职教师。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五)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六)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二、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和考核内容

定于2023817日至826日举办第十九期上海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考核班。培训考核通过后,测试员主要工作是参加上海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评分工作,开展各类语言文字活动和研讨、研究等工作。

培训内容为:

1. 新时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方针政策;

2.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3. 普通话水平测试概说;

4. 《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评分标准解析;

5. 普通话语音理论基础知识和常用国际音标;

6. 测试实例讲解;

7. 测试能力训练;

8. 普通话听辨与辅导技能;

9. 普通话水平测试要点及培训策略。

考核内容为:

1. 汉语拼音测验;

2. 普通话水平测试;

3. 测试能力考核;

4. 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与政策考核;

5.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考核;

6. 常用国际音标口试;

7. 普通话语音理论基础知识和常用国际音标书面考核;

8. 普通话辅导能力考核。

三、报名要求

1. 符合条件、有志从事普通话相关工作的教师可于77日前填写《学员登记表》(附件1),与本人《教师资格证》(若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最高学历证书扫描件一同发送至邮箱jiaowuchu@sumhs.edu.cn

2. 选送学员共2名,报名人数超过2名的将择优选送。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培训班不得请假,全称住宿,请根据实际条件报名参加。

2. 各项考核均合格者,颁发市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证书;部分项目考核合格者,颁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辅导员资格证书。

3. 参训学员的普通话水平等级,除已经国家语委普通话与文字应用培训测试中心确认为一级甲等或一级乙等的,均以本期培训考核班测试的结果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老师   电话:65881653



教务处(语委办)

20230703


附件1:学员登记表.xlsx